[摘要] 昨天上午10時許,隨著一陣“咚咚咚”的響聲,鄭州市鄭東新區執法人員對聯盟新城三期2號樓一處違章建筑進行拆除。記者在現場了解到,被拆除的違章建筑面積超過200平方米,且外立面有兩面直接建在基礎薄弱的別墅圍墻上,不僅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且影響鄰居采光。
強力拆除違章建筑
□記者王新昌文張琮攝影
昨天上午10時許,隨著一陣“咚咚咚”的響聲,鄭州市鄭東新區執法人員對聯盟新城三期2號樓一處違章建筑進行拆除。記者在現場了解到,被拆除的違章建筑面積超過200平方米,且外立面有兩面直接建在基礎薄弱的別墅圍墻上,不僅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且影響鄰居采光。
現場 破拆機揮“長劍”猛拆違建樓
“咚咚咚……”昨日上午,一輛十多米高的破拆機不停地敲打和破拆聯盟新城三期2號樓的一處違章建筑。大河報記者現場發現,這些違章建筑居然建在別墅外圍墻上。執法人員表示,圍墻地基很淺,根本無法承受三層樓的重量。這臺破拆機輕輕松松就扒了違章建筑的“外衣”——腳手架以及外圍網。“咚咚咚”幾聲,違章建筑樓頂、柱子等混凝土框架被砸碎。
鄭東新區如意湖辦事處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拆除動用了辦事處、如意湖執法中隊、鄭州市公安局鄭東分局等部門260余人。“這種加建行為既影響小區的美觀,安全性也無法保障,經過這里的人都擔驚受怕。”采訪期間,記者不斷聽到業主們對拆除行動的稱贊。
依法拆除的“法”在哪里?該負責人表示,早在2016年,國家就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中發〔2016〕6號)。其中明確指出,要全面清查并處理建成區違法建設,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建設。執法人員依據《鄭東新區違法建設查處工作制度》(鄭東辦〔2013〕39號)和《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嚴格獎懲機制依法嚴厲打擊違法建設行為的通知》(鄭政辦〔2016〕5號)文件精神,對該小區2號樓東二宅業主違章建筑進行依法強制拆除。
分析 時隔4年再用強拆對違建“亮劍”
據了解,如意湖辦事處此前多次接到業主投訴,執法人員也多次趕赴現場協調,希望通過說服教育、上門勸導、講解城市管理相關規定,勸業主自行拆除。執法人員先后下發了“鄭州市城鄉規劃行政執法文書”“違法建設拆除通告”及“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還數次與違建當事人簽訂書面承諾書,對違建行為進行了多次制止,但違建當事人拒不配合執法行為,也未在規定時間自行拆除違章建筑。由于執法人員與違建當事人一直達不成協議,經多次走訪、電聯無效后,執法人員遂對此處違建再次下達了拆除通告并對違規建筑的前后門加貼封條。為了拆除這處違章建筑,如意湖辦事處和鄭東新區綜合執法局牽頭組成專項工作領導小組。
聯盟新城三期為鄭州市鄭東新區的一別墅區。根據中介提供的二手房價格,該區房屋每平方米單價在5萬元至8萬元之間,一棟300平方米的房子市價1600萬元至3000萬元。而此次拆除的違建面積超過200平方米,違建背后無疑有著巨大的經濟利益。因此,這里也成了違建的重災區,東區執法人員最近一次強制依法拆除發生在2014年。此次強制拆除是執法人員時隔4年后,在該小區對違建的又一次“亮劍”行動,旨在震懾違建亂象。如意湖辦事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將以此次行動為契機,嚴厲查處轄區違法建筑,堅決遏制違搭、違建行為,確保新增違法建設“零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