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盛大的婚禮使一向低調的山西柳林首富邢利斌名聞天下。3月18日,聯盛集團董事長邢利斌在三亞為女兒舉辦大型婚禮,并開演唱會,婚禮總費用超過7000萬元。煤老板的奢華再次震驚了普通民眾。調查發現,邢利斌第一桶金來源于租賃經營的柳林縣金家莊鄉辦煤礦,隨后其以8000萬元的“白菜價”獲得了當地最大、儲量15億噸的國有企業柳林縣興無煤礦的全部股權,進而一躍成為山西柳林首富,目前資產超百億元。(3月27日《鄭州晚報》)
雖然山西的煤老板一向以揮金如土而聞名全國,但7000萬元辦一場婚禮的大手筆還是超越了人們的認知與想象。如果是一個白手起家成為富豪的人,對自己的辛苦經營所得應該會很珍惜,哪會如此鋪張浪費、奢華無度?
媒體的調查回答了我們的疑問:原來山西柳林首富邢利斌的暴富的確存在蹊蹺之處。1000多元一噸的煤炭,他花了0.52元就買來了,按可開采儲量計算,每噸煤炭付出的價格也僅為0.57元,何止是“白菜價”,簡直是用廢品價買了棵“搖錢樹”。賺錢這么容易,當然不懂得珍惜了。高調炫富、肆意揮霍也就成了家常便飯。
當年財政收入僅有2億元的柳林縣為什么會低價轉讓興無煤礦這只會下金蛋的母雞,成全邢利斌的百億富豪夢呢?這百億財富要是能用在民生上而不是都便宜了煤老板個人,那會使多少人受惠?邢利斌成為巨富究竟是個人努力、守法經營的結果還是因國有資產的嚴重流失才“一夜暴富”的,有關部門應該給公眾一個明白的交待。奢侈嫁女不違法,但內外勾結賤賣國企則是嚴重犯罪行為,理應追究責任。
我國刑法規定,犯行賄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而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犯罪,追訴時效為二十年。如果邢利斌是通過行賄,才以8000萬元的低價購得柳林興無煤礦的話,那其犯罪行為顯然還沒過追訴期。有關部門應該及時立案調查,并追回流失的國產資產。不能因為邢利斌購買興無煤礦的事發生在十年前就不再追究。
如果調查下來邢利斌并無行賄情節,那也可以還他個清白。但當時批準和負責此項交易的政府官員,明顯存在失職瀆職行為,理應為國有資產嚴重流失的結果負責,不僅要給予紀律處分,更應該追究刑責,以此震懾其他官員,別拿國家財產不當回事,動輒賤賣糟蹋。如果有關部門對這樣明顯存在貓膩的國有資產低價出售事件都無動于衷,恐怕類似的“白菜價”交易還會不斷出現。尤其是在世界銀行發布《2030年的中國》研究報告,建議國企私有化,很多經濟學家也在鼓吹出售國有企業的時候,對此類賤賣國有資產的行為進行及時追究和追訴,顯得尤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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