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抽查因公出國報告的行為,是建立在監督機關的主動監督之上,也是建立在監督機關的有選擇(抽查)監督之上,這樣雖然成效積極值得期待,但肯定還會有監督的空白和盲區。
今年,北京將研究對因公出訪團組的境外活動情況開展不定期抽查,回國后還要求提交出訪報告、公務對象名片等證明材料作為成果。這是昨天北京市政府公布的“三嚴三實”專題民主生活會查擺問題14項及其整改方案的內容之一。(《新京報》3月26日《北京擬對因公出訪情況不定期抽查》)
之所以提出研究制定加強團組境外活動監管的相關辦法,并擬對北京市因公出訪團組的境外活動情況作不定期抽查,旨在解決在公款出國行為中存在的“個別團組不按行程走,事前不報告,違規參加活動”等違規違紀畸形,并以此對因公出國行為進行規范和監督。毫無疑問,如果有了這樣的抽查因公出訪報告、公務對象名片等證明材料的監督跟進,很多因公出訪行為自然會規范嚴謹,不至于再出現借因公出國暗行因私之實,也不至于出現假借因公出國暗行違規違紀之為的“公家買單個人出境游完”之畸,這對于規范因公出國行為,提高因公出訪質量、杜絕違反四風和八項規定等陋行而言,也是作用積極意義深遠。
但關鍵是,抽查因公出國報告的行為,是建立在監督機關的主動監督之上,也是建立在監督機關的有選擇(抽查)監督之上,這樣雖然成效積極值得期待,但肯定還會有監督的空白和盲區,比如抽查不到的對象和出訪行為,恐怕就會成為監督的盲區,而單單是由自上而下的抽查監督,也難免會受到各種人為因素的影響,比如因覆蓋面不到位、監督發力不強勁、人為干擾躲避監督等等,也會讓這種抽查限于形式或者囿于影響而成為一種形式主義和監督不到的缺憾。
事實上對于因公出國而言,要想讓其規范運作,關鍵之要首先是要把好審核關,從源頭上杜絕不符合規定或者不該出行的行為。其次是要把好過城管,強化對形成以及廚房行為的監督,比如通過微信等即時通信工具報告行程等。其三乃是把好事后監督關,也就是對整個出訪行為進行評價和審議監督。要想讓這幾個關鍵的“把關”發力到位、監督夠勁,利器只有一個,就是“公開曬一曬”。
因公出訪前,不妨公開曬一曬因公出訪的事由、路線、經費預算、廉潔出訪承諾等,接受公眾監督讓民意決定是否應該成行。外出過程中,不妨也曬一曬主要領導人和關鍵崗位負責人的行程以及出訪體驗感受等,讓民意看看到底在干些啥。而處方歸來后,則不妨公開曬一曬出訪的報告等成果,并將出訪費用開支等曬一曬,這樣的曬自然能形成強大的監督效應,也能依據監督反饋啟動問責,這對于因公出訪才是最好的最全面的最到位的監督,而這樣的曬因公出訪行為,也更是滿足民意對重大決策行為和主要領導干部施政行為進行的監督的重要途徑與載體,同時這樣的曬一曬,也更符合花納稅人錢要讓納稅人監督知情讓納稅人監督的原則,其作用和意義都值得期待。(許朝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