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廣告法》施行兩年多來,我(江蘇)省不斷加大對虛假違法廣告的查處力度。昨天,(江蘇)省工商局召開2017年第二次整治虛假違法廣告聯席會議,公布了去年9月1日以來查處的18件違法廣告典型案例。其中,醫療和藥品違法廣告6件,占比33%,成為“第一重災區”。
南京韓辰醫院有限公司在自設網站上發布廣告,宣稱“獨創國際領先‘隧道吸脂’技術”“多年來,百萬例整形手術0事故、0投訴、0風險”、“全南京沒有一家醫院有韓國員工,能提供純正韓國服務,只有韓辰”、“國家級專家親自手術,確保手術安全和效果”、“韓國專利脂肪提純技術”“注射玻尿酸‘非常安全,無任何副作用’”等。
“韓辰醫院的廣告內容多處虛假,違反了《廣告法》多項條款,最終被工商部門處以罰款60萬元。”省工商局廣告處相關負責人指出,《廣告法》中明確規定,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說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與其他藥品、醫療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醫療機構比較。廣告中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
南京京科醫院有限公司在自設網站上,多處使用丁小姐、杜女士等患者名義和形象進行廣告宣傳,并使用某電視臺著名主持人張某的形象為該醫院作推薦及證明。省工商局廣告處相關負責人介紹,《廣告法》中規定,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醫療廣告管理辦法》中規定,醫療廣告不得利用患者、衛生技術人員、醫學教育科研機構及人員以及其他社會社團、組織的名義、形象作證明。京科醫院的廣告違反了上述規定,最終被工商部門處以罰款10萬元。
除了上述兩件違法醫療廣告案例以外,昨天公布的18件的違法廣告典型案例中,還有4件違法醫療廣告案例、1件違法藥品廣告案例、1件違法藥品和醫療器械廣告案例。
省工商局副局長李杰表示,醫療服務、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食品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社會高度關切,因此也是工商部門重點監管的廣告領域。
按照國家工商總局等十部門日前聯合制定的工作方案,對社會廣泛關注的利用健康養生節目(欄目)等形式,冒用醫療機構資質或醫師執業資格違法、違規推銷藥品、食品的,要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還將依法移送。醫療機構兩年內有3次以上違反《廣告法》的違法行為或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除了工商部門按《廣告法》進行處罰外,衛生計生部門還可吊銷其診療科目或者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醫藥廣告表演者”胡祖秦因涉嫌犯罪被淮安市警方立案在偵。
3名“醫藥廣告表演者”被查
前不久引起全國輿論熱議的“醫藥廣告表演者”事件,有新進展了。(江蘇)省工商局昨天通報,經排查,涉及我省的“醫藥廣告表演者”的在追責時效內的廣告共計65條;“醫藥廣告表演者”在我省涉及高振宗、李熾明、胡祖秦等3人。其中,胡祖秦因涉嫌犯罪被淮安市警方立案在偵。
今年4月,多名群眾向淮安市公安局工業園區分局報警稱,因觀看電視所播放的健康養生類節目,并購買“海參殼聚糖”和“海藻粗多糖”等產品,用于治療胃病和腦梗,但是服用后無效果,懷疑被騙。該案涉及胡祖秦等所謂的“專家”。目前,淮安警方共抓獲涉案人員31人,案件正在進一步追查中。
高振宗代言的“蒙藥明目二十五味丸”產品電視廣告中,稱高振宗是“北京中醫藥大學附屬護國寺中醫醫院主任醫師”和“中國醫學科學院教授”。但鹽城市工商局調查后發現,高振宗的真實身份是北京中醫藥大學附屬護國寺中醫醫院退休主治醫師(內部高聘為副主任醫師),且“中國醫學科學院教授”的身份是虛構的。該局擬以發布虛假廣告對該案定性處罰,準備在9月底前結案。
李熾明涉及的是“康谷丹舒筋活絡丸”電視廣告。目前,揚州市寶應縣市場監管局對該違法廣告發布者已進入案件核審階段,擬對電視臺罰款4萬元。由于廣告主中誠醫藥邯鄲有限公司一直無法聯系,寶應縣市場監管局擬于近期派員赴河北邯鄲市進行調查。
省屬媒體廣告管轄權“下放”
省工商局昨天通報,將省屬媒體的廣告管轄權由以前的省工商局統一管轄,調整為屬地管理,即在南京的省屬媒體廣告管轄區將交給南京市工商局及各區市場監管局。
省工商局相關人士介紹,以前省屬媒體的廣告管理有些前置審批權是在省工商局的,所以廣告管轄權也由省工商局負責。現在隨著“放管服”改革的不斷推進,原來由省工商局負責的省屬媒體廣告相關前置審批項目已經取消了,所以省屬媒體的廣告管轄權也沒有必要繼續留在省工商局了。為了進一步簡政放權,所以將省屬媒體的廣告管轄權交給其所在地的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
省屬媒體廣告管轄權“下放”后,各市的工商部門和區市場監管部門,都可以對省屬媒體的廣告進行監測,對虛假違法廣告進行處罰。同時,省工商局的媒體廣告監測平臺也將繼續運行。如果碰到省屬媒體重大違法廣告案件,市工商部門調查處理有難度的,也可以上報請省工商局調查處理。
越南《青年人報》24日報道稱,一家中資工廠因在廠房磚墻上畫風水圖被該國廣南省當局調查。廣南省大祿縣文化信息局局長鄭龐萬(音)說,這家工廠此前曾申請在廠內建造一座小廟,遭當局駁回。
杭州一家小炒貨店店堂招牌、產品外包裝多處使用“杭州最好”、“中國最好”等字樣。因為在店堂招牌、產品外包裝多處使用“杭州最好”、“中國最好”等字樣,杭州一家小炒貨店于3月22日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罰款20萬元。
如果張鐵林不能提供廣告代言的審慎核查義務,且不說法律責任,至少在情理上,在對其粉絲的道義上,已然責任加身。如果張鐵林不能提供廣告代言的審慎核查義務,且不說法律責任,至少在情理上,在對其粉絲的道義上,已然責任加身。
說起糖炒栗子,杭州方林富炒貨店是很多吃貨的選擇。炒貨店生意太好了,或正因為如此,方林富忙到沒有時間去學習了解正趨于嚴厲的新《廣告法》,直到接到一紙“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才傻了眼。
商品推銷行為有賴于成功的廣告,這是商業規律和經營之道,也是商品營銷無可非議的途徑與載體。
廣告領域的轉變不止于此,食品、醫療等各個領域的廣告都更規范了。比如,一些由男影視明星代言的女性用品廣告已撤了下來。
國家工商總局公布2015年涉嫌違反《廣告法》的十大典型案例。
利用知名藝人侯耀華等人員進行涉嫌虛假宣傳。
國家工商總局公布2015年涉嫌違反《廣告法》的十大典型案例。
被譽為“史上最嚴”的新《廣告法》將從9月1日開始實施,“地鐵×號線就在家門口”、“5分鐘到中心商業區”這些耳熟能詳房地產廣告語被明令禁止。
“5年穩定回報50%”,“優質學區房”,“5分鐘到達地鐵一號線”……9月1日起,這些樓盤廣告中常見的廣告詞將有可能涉嫌“違法”。
昨天,國家工商總局官網上發布與《廣告法》相配套的8個部門規章修訂版,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這8個規章涉及房地產、農藥、食品、醫療等行業的廣告發布規定。新規擬規定,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含有“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
國家工商總局發布與《廣告法》規章修訂版,向社會征求意見。
4月2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舉行閉幕會,會議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廣告法。張國華進一步指出,涉及廣告活動的主體都要追究,比如說廣告主,廣告的發布者—電視臺,廣告的經營者,這個節目是誰做的,廣告代言人。
昨天,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聽取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二審稿)修改情況的匯報。根據二審稿,煙草廣告被進一步限制,藥品保健品廣告擬禁用代言人,明確禁止10周歲以下兒童做廣告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