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9月3日從省民委獲悉,國家民委近日出臺了《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設中原經濟區的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從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民族經濟工作、少數民族文化建設、少數民族干部人才培訓教育、支持發展和規范清真食品產業等5方面,扎實做好促進中原經濟區經濟社會發展相關工作。
《意見》指出,作為中原經濟區的主體,河南是典型的少數民族散居省份,少數民族人口在全國未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的省份中居第一位,回族人口居全國第三位。中原經濟區發展事關促進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和實現各民族共同發展、共同繁榮。
《意見》指出,要積極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推動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市、縣、鄉、村創建活動,積極支持河南申報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基地、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活動,為全面推進中原經濟區建設營造安定團結的社會環境。
加大對民族經濟工作的扶持力度。積極協調有關部門,推動制定出臺更多扶持民族區、民族鄉(鎮)發展的優惠政策。逐步加大對河南21個民族鄉(鎮)和3個民族區加快經濟社會發展的扶持力度,促進河南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區經濟社會與全省同步發展、協調發展。
加強少數民族文化建設。積極協調國家有關部門,在實施有關文化工程中加大對河南的支持力度,保護與弘揚少數民族優秀文化。支持河南實施少數民族文化重點保護工程,支持加強少數民族精品文化建設。
加大干部培訓力度。積極協調有關部門支持少數民族干部的培訓和掛職鍛煉工作,利用委屬單位干部教育培訓資源,對河南省相關領導干部開展培訓,提高他們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時進一步加強委屬院校在河南的招生工作。
支持發展和規范清真食品產業,指導和支持建立河南省清真食品認證中心,制定《河南省清真食品認證通則》和《河南省清真食品認證工作規范》,開展清真食品認證工作,規范清真食品市場,加強管理和立法工作,促進清真食品產業健康發展和對外貿易。(記者 溫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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