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周8天假期今天結束,很多人在工作崗位上度過了這個長假。按照國家人社部門相關規(guī)定,如果黃金周前四天加班可以拿到三倍工資。然而記者走訪發(fā)現,不少企業(yè)、單位落實情況并不理想。
每到節(jié)假日,最繁忙的總是商場、餐館等一些服務行業(yè)的員工。小王在鄭州市人民路上的一家百貨公司做化妝品銷售,她告訴記者,在這里工作兩年了,每年國慶期間,都是上全班。 (出錄音)
“我們每天都是正常上班,逛街的人很多,假期我們是最忙的。”
“工資怎么發(fā)?知不知道國慶三倍工資?”
“新聞上看到過,但這種事情只能想想,哪個老板能真這樣做啊?公司經理說這都是正常加班,還是正常工資。”(錄音止)
在鄭州東區(qū)一處新建小區(qū)內,記者見到了某裝修公司的員工高師傅:
“裝修公司特別到了國慶節(jié)生意可好。俺的活比原來還緊。除了八月十五休了半天,剩下都在加班。”
“那你這個國慶期間,加班工資老板怎么發(fā)?”
“工資正常發(fā)吧,沒啥。”(錄音止)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企業(yè)拒不支付加班工資,勞動者可持考勤表復印件、加蓋公章的加班安排表等有效依據,向當地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保障自己的權益。但記者發(fā)現,接受采訪的勞動者雖領不到法定的三倍工資,卻都毫無疑問的選擇了保持沉默:
(出錄音)“這誰敢提啊,本來這服務行業(yè)做服務員的流動性比較大,除非是不想要工作了,要不是誰敢向老板提這個問題啊。”
“這種事俺老板不說,俺說不得勁。萬一惹著領導怪不得,現在到時拿多點錢,以后給你弄點啥事,那都不好說了。”(錄音止)
鄭州某律師事務所劉律師認為,面對比較強勢的用工方,一味的讓勞動者自己舉報單位的違規(guī)行為,面臨許多現實問題,勞動部門不能坐等員工上門投訴,而應該主動檢查企業(yè)的加班工資發(fā)放情況。(河南臺記者周曉潔)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