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
李新功被執行死刑
2012年5月18日,有網友發帖稱,時任永城市委辦公室副主任李新功奸淫未成年少女數十名。5月26日,永城市稱,李新功已被刑拘。
據公安部門偵查,2011年下半年以來,李新功先后強奸未成年女性11名。庭審中認定,受害的未成年少女中,年齡最小的僅9歲。
2012年8月14日,商丘中院一審認定李新功犯強奸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李新功不服,提出上訴。
經河南省高院二審,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核準李新功死刑。6月18日,李新功被執行注射死刑。
觀點
強奸幼女多人屬重判情節
省高院一名刑事法官稱,李新功案的犯罪對象是11名未成年少女,奸淫不滿14周歲的幼女是強奸罪的從重處罰情節。
而且《刑法》第236條規定,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或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雖沒有對受害人造成重傷或死亡后果,但對她們造成了極大影響,尤其是心理上的陰影,可能伴隨她們一輩子?!痹摲ü俦硎?,對于李新功這種情節特別嚴重、行為特別惡劣的行為,判處死刑充分體現了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這不僅是為了打擊強奸犯罪分子,還體現了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決心。
同時還向社會傳遞一個信號,對于官員、教師等特殊群體,道德要求應該更高,一旦發現他們有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的行為,公眾和法律都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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