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駐馬店訊(楊曉 馮占華)9月6日,西平縣公安局對西平縣重渠鄉違法排污養殖戶耿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這是駐馬店全市首例養殖污染入刑案件。
西平縣一養殖戶違法排污拒不整改被行政拘留
2015年7月6日,西平縣環境保護局執法人員在現場檢查時發現,位于西平縣重渠鄉從事養殖的耿某將養殖過程中產生的糞便和廢水,未經任何處理,直接外排到該養殖場北側未采取防滲漏措施的坑塘中。2016年4月28日西平縣環境保護局執法人員再次進行了現場檢查,并取水監測,經分析,耿某外排養殖廢水化學需氧量2.42x103mg/l和氨氮1.02x103mg/l,超過了國家規定標準的 60.5倍和127.5倍。2016年5月25日,西平縣環保局執法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42條第4項,對耿某下發了《西平縣環境保護局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
西平縣一養殖戶違法排污拒不整改被行政拘留
2016年7月15日,西平縣環保局執法人員再次對該養殖場進行檢查,發現耿某經營的養殖場養殖糞便污染仍未消除。2016年8月30日,西平縣環境保護局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公安機關依據新環保法63條和《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之規定,對耿某實施行政拘留。
(駐馬店新聞熱線:0396—3599908)
映象網·在河南·看世界·用微信掃一掃關注“映象網駐馬店頻道”公眾號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