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拖欠加班費,可撥打鄭州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投訴電話0371-67439828投訴
河南商報記者崔文
河南商報記者從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每年春節后的一兩個月內,是拖欠節假日加班費投訴量較多的時候,服務、商業等行業是投訴高發區。
鄭州春節加班的人,你的加班費有著落嗎?
【投訴】
春節過后一兩個月加班費拖欠投訴增多
鄭州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相關負責人告訴河南商報記者,根據以往經驗,每年法定節假日過后,投訴加班費拖欠的電話就會增多,“春節假期也不例外,投訴時間一般在春節后的一兩個月內。”
據初步統計,以服務、商業等行業投訴人較多,這些行業春節期間普遍營業,但依然有個別用人企業未能落實員工加班費。
至于為什么投訴時間會延續兩個月,該負責人說,部分用人單位和企業發放加班費是按月工資發放,“當員工發現在下個月的工資中沒有加班費時,依舊會投訴。”
河南商報記者了解到,對此,這個春節后,鄭州市各級勞動保障監察部門也將集中受理該類投訴,“經核實后,將責令用人單位和企業支付加班費。”
【計算】
按最低工資標準春節加班7天將有上千元加班費
2017年10月1日起,鄭州市市區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720元。
剛剛過去的這個春節假期是從2月15日至2月21日,其中2月16日(正月初一)至2月18日(正月初三)為法定節假日,加班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工資3倍標準支付加班費,且不得安排調休;2月15日(除夕)、2月19日(正月初四)至2月21日(正月初六)這4天為休息日,加班應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資2倍標準支付加班費,如不支付則需安排補休。
按照鄭州市市區最低工資標準和政策規定,計算加班費應按每月平均工作時間21.75天折算,每位職工平均每日最低工資約為79.08元。
所以,3天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每天至少237.24元,3天共711.72元;4天休息日,加班費每天至少158.16元,4天共632.64元。如果你春節假期“有幸”加了7天班,將至少拿到1344.36元。
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相關負責人說,實際上,大部分人的工資水平要比這個高,春節假期加班7天,領到數千元的加班費也正常。
此外,實行小時工資制和計件工資制的勞動者也依法享有相應的加班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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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拖欠加班費請記好這個電話
據了解,員工無論是主動還是被動加班,用人單位都必須按規定足額支付加班費。
在鄭州,如遇拖欠加班費的情況,可撥打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投訴電話0371-67439828投訴。
投訴時,要盡量收集相關證據,比如假期打卡記錄、工資單據、值班排表等,方便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到時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