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15 06:10:00 來源:大河網-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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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圖 謝景豹
據新華社電
從今年5月1日起,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開始執行新規,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實施強制報廢。新標準規定,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年限8年,小、微型非營運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機動車使用年限及行駛里程參考值匯總表
A
使用年限:小型出租車使用8年 校車使用15年
商務部網站14日發布了《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明確根據機動車使用和安全技術、排放檢驗狀況,國家對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實施強制報廢。該規定將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該規定由商務部、發改委、公安部、環境保護部聯合制定。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方面,規定明確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專用校車使用15年;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等。
規定稱,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B
報廢里程:小型出租車行駛60萬千米引導報廢
根據規定,國家對達到一定行駛里程的機動車引導報廢。如: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60萬千米,中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50萬千米,大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60萬千米;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和大型非營運轎車行駛60萬千米,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行駛50萬千米,大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行駛60萬千米等。
該規定同時要求,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并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一)達到規定使用年限;(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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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車超15年每半年檢1次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網友呼吁
汽車年檢也取消咋樣?
@記者肥勇俊:這消息好,對于我這種一年開不到1萬公里的人來說,車過早報廢,簡直就是浪費。
@新華視點:私家車基本上不用擔心強制報廢了,但車主還將面對地方環保標準升級帶來的中心區限行、二手車限制轉入等非強制報廢挑戰。車主權益與環保升級如何平衡?加大報廢補貼力度是正道。
@酸菜米線1150:對二手車市場來說應該是好事,但是很多大城市車輛上牌都有尾氣排放標準,估計使用年限長的車輛都流向鄉鎮市場了。
@跑得慢-慢慢不慢:第15年后無論你行駛了多少公里每三個月一次車檢,也會煩死你。剛報廢了一輛,就為這個原因。停車庫里不開也要交年稅買保險,明顯不合理。
@靈吉菩薩:最好把私家車的年檢制度也調整一下。10年內的車兩年一審,10年以上的車一年一審。
@開Jeep養巨犬:年檢就是收錢,即使檢也檢不出啥,因為他們不專業。車壞了有4S店,關他們什么事,早該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