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環衛工”追蹤
8月9日和13日,《鄭州晚報》就汝河小區內的4名代理環衛工進行了報道后引起關注。昨日上午,6名(共7人退休1人)尚不到退休年齡、出資20年雇代理環衛工的在編環衛工,正式上崗。汝河路辦事處還對他們進行了崗前培訓。
同崗不同酬引發“不公平”議論
8月9日,本報獨家報道了在汝河小區內,李連黨等4人被人雇用清掃垃圾20年。
這篇報道引起了社會的強烈關注,人民日報官方微博也關注此事,不少網友發問“存在這么明顯的剝削?同崗不同酬。”
記者把相關情況反映到中原區市政局,同時也通報到鄭州市城市管理局。8月13日,汝河路辦事處接到通知:鄭州市城市管理局環衛處,已經通知6人,14日到辦事處報到上崗。
正式工不許雇臨時工替自己干活
8月13日19時,@鄭州市城市管理局官方微博,就“代理環衛工”一事,做了以下情況說明:
一、根據國家市容環衛行業管理規定,環衛作業嚴格按照工作量核定人員和經費,實行定人定崗,不允許找人替崗作業,正式工更不允許花錢雇臨時工替自己干活。
二、經統計,鄭州市市內五區在編一線正式環衛工有1190人,其中,道路清掃保潔工328人,公廁管理工261人,中轉站管理工601人。上述人員中沒有花錢雇臨時工替自己干活的現象。
三、因遺留問題,中原區有24名環衛工于1984年下放到辦事處工作,由辦事處管理,其中17人已經轉崗,在辦事處從事其他工作,不再從事環衛一線工作。有7人(其中一人已退休)負責汝河小區的垃圾清運工作。現6人聯合雇用4名臨時工清運汝河小區垃圾,費用由這6人平攤。
四、針對正式工雇用臨時工替自己干活的問題,中原區進行了研究,處理結果為:1.自2013年8月14日起,上述6人返回原崗位工作;2.在雇用期間6人工資中除支付4名雇用人員工資和6人基本生活保障外,其余追繳上繳區財政;3.6人如不按時上崗,按勞動法和事業單位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6名在編環衛工昨日物業公司報到
鄭州市城市管理局環衛處于處長和副處長薛禮芳介紹,鄭州五區一線上的環衛工人有1190名,加上管理人員共有1890名,不在編的環衛工有2萬人左右。
昨日9時,6名在編環衛工趕到了汝河路辦事處,負責環衛的宋金鐘副主任專門給他們召開崗前培訓。據了解,這6人年齡都在50歲以上。昨日下午,他們已經到汝河小區物業公司報到。宋金鐘說,4名被雇的代理環衛工,還在原崗位上工作,工資由物業公司解決。宋金鐘說,因為6人的加入,4名代理環衛工的工作量會大大減少。
(記者 徐富盈 實習生 趙龍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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